; 朋友圈被央行征信中心系统升级的消息刷屏了,这意味着二代征信和大家见面的时间越来越近了。相比一代征信,二代征信新增了不少内容,对日后贷款买房的影响可不止一点,一起来看看。
1、二代征信有什么变化?
1二代征信个人基本信息中增加了国籍等信息,信贷信息中增加了共同借款、个人为法人担保、法人为个人担保等信息。
2二代征信更新频率也提升了,各机构在采集时点T+1向征信中心报送数据,征信在2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更新;
3二代征信还款记录将延长至5年,并记录详尽的还款信息、逾期信息。
4二代征信中车位贷款、装修贷款等大额信用卡分期,将体现分期时间和分期金额,更加细化。
2、二代征信如何影响房贷?
1)离婚买房无法享受首套房资格。以前很多人为了享受首套房资格,会假离婚再买房。而二代征信明确共同还款责任,夫妻离婚后,各自都会拥有贷款记录,以后想要贷款买房可能就无法按照首套房的标准来认定了。
2)车位贷款、装修贷款等大额信用卡分期将体现在征信报告中,银行为了防止信用卡资金流入楼市,可能会让贷款人先把这类分期还清再来贷款,可以说把很多人想借车位贷款、装修贷款等凑首付的想法彻底扼杀。
总之,二代征信正式上线后,对房贷的审批会越来越严,想买房的还是赶紧趁早吧。
区域差异是从区域的视角来探讨不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异同。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地域特征很强的行业,无论是土地的供给,还是房屋的有效需求,都存在很大的地域差异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你们喜欢。
1、以前谁都可以贷款,无限制,现在不是谁都能贷到款的,有资格买房的人少了
2、以前利率7折,现在不优惠甚至上浮,除非你是有若干资产、或者征信良好,否则即使贷款也要多付出若干利息,购房成本比以前高很多,月供也高多了
3、不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开发商资金链紧绷,融资财务成本高出很多***大开发商高出10——20%,小开发商高出30——50%***,如果开发商资金周转稍慢***如房子卖不出去***,就会导致崩盘,鄂尔多斯是典型,现在很多开发商无法从银行贷款,就从民间融资,日子不好过
4、 *** 在土地财政这一块损失惨重,债台高筑,所以很多地方 *** 都蠢蠢欲动调整政策, *** 房市。
如果你是买房人,目前的信贷政策对你影响最大的就是:你的审批要难些了,审批时间要长些了,对你审批要求高些了,审下来后你的月供多些了,贷款年限一般20年,首付一般3成了,以前首付2成贷30年的日子都过去了。所以,请保持你银行良好的征信记录。
信贷政策的预防政策
对借款人的有关资格资质进行审查,是借款合同签订的前提,也是借贷行为必不可少的程式。审查的重要意义在于评估贷款风险的大小,近而决定贷款交易的成功与否。
一、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 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再实践中,有些商业
***二***没有尽职调查在实践中,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档案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造成信贷风险。
***三***判断错误
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 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发面进行专业的判断。在实践中,大多
二、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一***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检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二***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三***关于借款人的借款条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基本帐户和一般存款户;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对外投资是否超过其净资产的50%;借款人的负债比例是否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四***关于担保对于保证担保的,对担保人的资格、信誉、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调查。
三、对借款人及其负责人还应专项审查为减轻贷款人的道德风险,对借款人及其负责人还应专项审查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除了审查借款人的资格、条件、经营状况等情况外,还要对企业的投资人及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者的个人品质加强审查和控制,包括:
***一***对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经理等主要人员有赌博、***、嫖*、包养情妇,经常出入歌舞厅、桑拿场所,大操大办婚丧红白喜事,购买与其经济实力不相称的高阶轿车、经常租住高阶宾馆等行为的,其企业贷款必须从严控制。
***二***对家族式的集团或公司的贷款必须从严控制。所谓家族式集团或公司,是指集团及其子公司或仇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企业内部的主要领导岗位全部或主要由有血缘关系的人员及其家属、亲属担任的企业。
***三***对法人代表持有外国护照或拥有外国永久居住权的,其企业、公司国外有分支机构的,其家庭主要成员在国外定居或者在国外开办公司的企业的贷款要从严控制对其法人代表出国及企业的资金往来要密切关注。特别是对将资金转移到国外或资金用途的不明的转账行为,要进行严格的审查、监督并及时制止。
***四***贷款前要对企业法人代表的 *** 情况进行调查。对于一人兼任多个企业法人代表的关连企业的贷款,必须从严控制。
***五***审查贷款时,必须以借款人的资格、条件、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品质等为依据,不得因借款人的政治身份,比如“劳动模范”、“先进分子”、“华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依据,降低贷款条件或不按规章制度发放和管理贷款。
***六***借贷关系只发生在当事人之间。对那些通过或利用领导、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关系打招呼、写条子介绍的贷款,不得放松对贷款条件的审查。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不予贷款。
***七***发放担保贷款时,要对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关系进行认真调查。对借款人与担保人属同一集团公司的企业,贷款要从严审查。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提供的担保无效。
四、贷款审查的建议
认真审查每一笔贷款,不能把贷款的风险判断建立在过去的审查或信用上。不能因借款人过去曾按时还本付息就放松审查,或减少调查程式。
建立借款人的法人代表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定期约见制度。约见周期可根据贷款额度的大小、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变化状况等确定。贷款额度大的,要相应缩短约见周期。
信贷人员***信贷员、信贷审查小组成员、信贷审查委员会成员***与借款人在借贷活动中不得进行不正当的私下接触。
信贷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借款人的现金、贵重礼品、购物券等;不得参加由借款人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不得向借款人报销任何费用。
对于贷款数额大,周期长,或者借款人用于特定用途的贷款,应当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判断,并就有关事宜提供专家意见。
信贷政策的政策关系
信贷政策和货币政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络。通常认为,货币政策主要着眼于调控总量,通过运用利率、汇率、公开市场操作等工具借助市场平台调节货币供应量和信贷总规模,促进社会总供求大体平衡,从而保持币值稳定。信贷政策主要着眼于解决经济结构问题,通过引导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调控手段看,货币政策调控工具更市场化一些;而信贷政策的有效贯彻实施,不仅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必要时还须借助行政性手段和调控措施。在我国目前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融资格局下,信贷资金的结构配置和使用效率,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社会的资金配置结构和执行效率。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极大地影响着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信贷政策的有效实施,对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发展和完善信贷市场,提高货币政策效果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不影响的,按揭贷款需要看征信,办房产证与贷款是两码事。房产证办理程序是:(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征信不好,但对贷款有影响。申请会有影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您在办理新的业务时,相关部门一般会优先考虑近期的消费、还款记录。人民银行规定,各发卡银行都需将客户的消费及还款记录定期上传,不可篡改。若在招行申请贷款/信用卡业务,我行也不会对您的使用记录做出任何不良的评价,只是如实的反馈您的历史使用记录,不加任何主观判断。若已经产生不良征信,且记录没有疑问,只能是后续保证良好的还款习惯。
拓展资料
征信影响方面:
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
2、不给借款人优惠利率或使贷款利率上浮。
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记录,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4、对招聘求职、租房子甚至签证出国多个领域都有影响。
5、征信差会被列入央行黑名单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影响个人征信的行为:_
1、拖欠水费、电话费度等其他的相关费用,这些小事都会影响到自己的个人征信。__
2、借款人负债过高的话。大多数人都已经有在购车贷款与买房贷款还款额超过借款人的月收入百分之五十,还有信用卡每月还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月收入百分之五十一样会被列入不良信用报告系统中。__
3、借款人申请道办理个人贷款违约。凡是有未还贷款本息或者担保回人正在代还的现象;以资抵债近期、两年内有贷款展期等记录,一样会也被列入信用记录名单上。__
4、借款人信用卡逾期。持卡者忘记还款或者一直拖欠不还的情况,1年内如果还款额次数超过六次也会被记录。
信贷政策调整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及对策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策”的出台,被房地产商称为央行十年来出台的最严厉的措施。房地产增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和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非常大,但如果在发展中不谨慎,一旦出现问题对金融安全的影响也很大。因为房地产开发中约70%的资金来自银行,一旦出现问题,将导致商品房贬值,空置房增多,以及银行贷款变成负资产等一系列问题。 一、新政策出台的背景 1.央行检查房地产信贷问题显现。 为了监控房地产信贷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200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发放的房地产贷款进行检查,共抽查房地产贷款20901笔,金额1468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3654笔,金额138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12158笔,金额44亿元;个人商业用房贷款5089笔,金额43亿元。调查发现违规贷款和违规金额分别占总检查笔数和金额的9.8%和24.9%,这一比例引起了管理层的极大关注。 2.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迅速。 根据央行的统计,1998年至2002年,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年均增长25.3%;1997年至2002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年均增长一倍以上,两者的增速都远远超过同期GDP的增速。2002年下半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了房地产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低价位住房供不应求和高档住宅空置较多等结构性问题。这种情况再次加大了管理层对房地产业出台“新政策”的决心。 3.央行今年货币供应量增长过快。 今年上半年,央行两次统计均表明货币供应量过快。而近年来不少房地产巨头依靠银行信贷和不规范的土地批租暴富起来,近期某些房地产民营企业因为违规使得这一问题再次暴露。为保证房地产业今后的良好发展,为减少金融风险,上述几方面综合作用,就促成了管理层近期开始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来规范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发展(详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见本刊6月号第33页)。 二、新政策预期的目标 1.保持供需平衡。 商品房供给与需求总体的基本平衡是房地产市场可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商品房持续严重的供大于求,造成空置率上升,房地产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难以实现预期利润,并最终将企业风险转嫁到银行。相反,房地产需求过热,无论是实际需求还是投资投机需求,会在短期不断诱发抬高房地产价格,最终脱离市场实际需求能力而出现泡沫,而泡沫堆积的后果也是经济和金融危机。 在保持房地产总体供需基本平衡的前提下,还必须保持房地产内部的结构基本平衡,这是实现总体长期平衡的基础。目前特别要关注超过地区实际需求能力的高价房和别墅大量开发,而地区需求比较旺盛的中低价房相对紧张的状况。要通过利率、贷款期限、贷款投放时间和规模等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使房地产资金投向保持合理水平,以此促进房地产总体和内部供需结构的基本平衡。 2.避免大起大落。 从许多国家和地区房地产发展经历看,市场大跌或崩溃的主要原因都是房地产短期内发展过快或过热,最终超过市场需求承受极限。 因此,必须使房地产稳健发展。目前国内部分地区出现的房地产投资短期内大幅度增长,商品房价格大幅度上升,就有过热的迹象。央行必须通过信贷政策的调控作用,使房地产市场保持合理的资金规模,避免资金过量涌入,避免企业超负债能力超计划规模的开发项目,避免借用信贷资金进行商品房投机买卖行为的大量出现,确保房地产业持续、稳步和健康发展。 3.防范金融风险。 房地产引发的金融风险有两种情况:其一是房地产企业大量倒闭而使银行贷款成为坏帐;其二是在企业虽没有倒闭,甚至整个行业还处于比较景气的状况下,由于银行贷款过多涌入房地产,造成整个信贷结构发生变化。贷款过于集中于一个行业,且大量信贷资金违规投资于房地产项目,不仅会降低对其他行业的支持,也会加剧风险的集聚。特别是后一种风险往往具有很大隐蔽性和麻痹性。所以,必须未雨绸缪,当房地产发展出现过热迹象时,虽没有出现危机,但也要超前预警,防范金融风险于未然。 4.兼顾公平和效率。 目前部分地区房地产开发中,高价房和别墅快速增加,在商品房结构中比重不断上升,整个房价不断上升。高价房和别墅相对中低价房,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利润,所以大为房地产企业追捧。而购买高价房和别墅的多为高收入者,个人收入支付能力比较强,银行也热衷为这些购房者提供按揭,为这些楼盘开发提供大量贷款。但这类购房者毕竟是市场需求的少数,目前突出的矛盾是中低价房比较紧缺,而这又是市场需求的最大部分。货币政策在尊重市场规律和原则,发挥经济金融调控作用时,也要体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必须关注市场中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促使房地产社会需求处于比较公平的状况。反过来,只有市场需求主体的利益得到满足,市场中的高价房才有真正存在的基础,购买高价房者的资产缩水概率也会降低。 三、新政策对房地产业的影响 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较单一,对银行金融支持依赖度过高。据估算,房地产项目中接近70%资金来自银行,部分项目银行资金比例高达90%左右,若全面严格实施该政策,将产生“急刹车”效应,可能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带来较大的冲击。主要体现在: 1.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濒临困境。 今年上半年,仅上海就累计发放住房开发贷款198.7亿元,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270多亿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新增257.5亿元。若全面实施央行房贷政策,将直接导致中小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绷紧,部分房地产项目停工,烂尾楼涌现。据业内有关人士估计:该政策实施将使约50%房地产企业陷入困境,70%以上的项目无法继续。 2.房地产消费势头受抑制。 该政策在限制部分高档住房和商业用房消费的同时,中低价住房消费由于事实上提高了预售门槛,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据了解,目前北京房地产销售已有所影响,部分高档楼盘出现打折销售现象。 3.市场发展的信心受压制。 部分消费者可能形成价格下降预期,持币观望,延迟购房,削弱房地产市场的活力和动力。 4.高档住房受到严格限制。 从新政策中不难看出,高档、大户型和别墅等住宅将受到银行贷款的限制,此类住房的供应量将有所减少。然而,正因为此类住宅的成本上升,供应减少,所以高档、大户型和别墅价格还将上升。 但从长期看,央行一系列措施的实行,会有利于夯实房地产公司的业绩,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目前,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增长速度为32%,竣工面积增速为37%,而商品房销售增速为45%。随着管理层对房地产信贷收紧政策的实施,新开工面积增幅将回落,从而会引起房地产市场的供需不平衡,最终会消化掉大量存量房,降低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空置率,长期看来会挤掉房地产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分,有利于其今后的发展。另外,系列措施的实行,经营不佳的地产类上市公司很可能会重新考虑调整业务,而品牌房地产公司会在这轮竞争中最后胜出,业绩也会大幅提升。 四、新政策的新动向 央行新政策的出台,已在房地产行业引起很大的反响,但新政策的具体实施还须各地分行制定各地区相应的“房贷实施细则”。然而,央行新政策出台后出现一些新动向应引起关注:一是央行将房地产信贷和其他金融信贷监管职能移交到银监会,而目前银监会刚刚成立,监督房贷政策执行情况的政策倾向尚不明朗。二是该政策的实施细则主要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由于房地产企业和贷款银行之间存在利益上的双向依赖,估计政策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缓冲空间。 五、房地产开发的对策 1.信托业将成为房地产企业新的资金源。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一年来,已有100个信托品种投放市场,均大受市场欢迎。作为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特殊纽带,在目前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格局下,信托业可以完成其他金融业“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其中就包涵央行新政策中明文规定禁止的未获“四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贷款。因此,在新政策出台后,房地产商加强信托产品的设计和运用有广阔的前景。目前,发达国家70%的金融资产由信托业经营,尽管我国对信托业的界定有所保留,但市场份额依然诱人。 2.积极做好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 央行新政策的出台,无疑对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打击和影响最大。中小型房地产商面临新一轮兼并重组,其手头的部分土地也急于出手,有实力的房地产商可结合自身的房地产发展战略和国家的房地产政策,有选择地同一些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进行接触,通过兼并重组,为新一轮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房地产企业应注重吸引外资。 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改制时吸收外企入股和同境外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吸引外资。一旦和境外房地产企业达成合作协议,那么资金链就会非常牢固,因为国外的金融和房地产是紧密相连的,被统称是房地产金融。另外,随着我国加入WTO,2005年后外资银行就可向中国房地产企业贷款,将为我国房地产业注入大量资金。 4.房地产开发要注重政策倾向。 此次央行新政策的出台,受冲击最大的是“高档”、“大面积”和“别墅”等商品房。然而,新政策实施后因为此类楼盘开发量减少,开发成本增加和人们需求增长会使这类商品房的价格上涨,同中小型企业不具备此类商品房开发相反的是,有实力的大型房地产商在自有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可积极涉足新政策实施后此类商品房的开发空间,其增值和盈利的机会可能大于以往。
不会,只要没有逾期记录,没有高负债,基本信用记录都没有影响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作为房贷的共同借款人,双方的征信都会出现贷款记录。如果离婚后再次购买房屋,则属于购买二套房。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并没有房子或房贷记录,那么与征信不好的配偶离婚以后,就很大概率不会受影响了。只要大家能够符合当地的房地产政策,就可以贷款买房。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有房贷记录,那么离婚后共同借款人会同时显示负债,也就是说,主贷人与非主贷人再次买房都属于有房有贷。再次申请时,离婚后的双方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或者是多套房,那么就无法获得低首付,甚至无法申请房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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